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重点: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