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制” 可用于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党员管理、乡贤引导等。通过“积分制”可以把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体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村里事”变成“家里事”,将“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 (二)“清单制” 主要涉及村级组织自治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