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形式:指当事人没有口头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续租,但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自此行为可推定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成立有效。 格式条款 评论 2 等2人点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张玉香 5分钟前 12000=4600×(P/A,i...
租赁期限届满后,小李并未搬离房屋,而是继续居住并支付了租金。张先生并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了租金。此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如果张先生想要收回房屋,他需要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小李。同时,如果张先生决定继续出租房屋,小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仍使用,出租人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选项A正确: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选项B错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但仍为定期合同。选项D正确: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 A无效 B继续有效 C自动解除 D终止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
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异议的, 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次承租人与转租人的租赁关系亦应当无效或解除。由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租金,但是…
就文字理解而言,举例说明:甲是承租人、乙是出租人。如果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甲方所有,但是甲方无力偿还剩余租金,这时乙方解除了合同并把租赁标的物收回。假设乙收回的租赁标的物价格为100,甲方拖欠租金等费用90元,标的物价格啊大于欠款金额,此时乙方需要
由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租金,但是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次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构成侵权,出租人可以直接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审判实践中一般认定占有使用费的数额与房屋租金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