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试点单位完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 杨烨瑶,58884289 附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试点单位完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 杨烨瑶,58884289 附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试点单位完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 杨烨瑶,58884289 附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
根据《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科技部关于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科发区〔2020〕273号) 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科技厅(委、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办公厅(室):...
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 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省探索“产权驱动创新”路径、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的创新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和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有关精神...
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现将《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科技部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推荐单位 试点单位名称 1 北京市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 北京工业大学 3 积水潭医院 4 辽宁省 沈阳化工大学 5 辽宁科技大学 6 上海市 上海大学 ...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现将《关于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