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私募条例》”)是由国务院法制办、证监会起草,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私募条例》在2018、2019、2020年均被列入证监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6月16日,...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财产,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按照规定接受合规和专业能力培训。第四条 私募基金财产独立于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一个证券投资基金的暂行办法。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
导读: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国九条和中央编办通知的规定,结合我会监管职能,《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市场上以期货、期权、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明确为“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令第105号公布自2014年8月2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条例》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