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以下简称《指引第1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指引第2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以下简称《指引第3号》)。
《备案指引1号》明确,《登记备案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私募证券基金募集推介材料中的“重要信息”,还包括下列内容:私募证券基金有多名投资经理的,应当披露设置多名投资经理的合理性、管理方式、分工安排、调整机制等内容;委托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服务的,应当披露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名称、投资顾问服务范围、...
2023年9月2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备案的三个备案指引及两个备案材料清单,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合称“备案指引1、2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3号 ——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合称“备案指引”)《私募投资...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1-3号文件,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的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规定
2023年9月2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备案的三个备案指引及两个备案材料清单,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合称“备案指引1、2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3号 ——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合称“备案指引”)《私募投资...
继上周推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后,基金业协会于昨日发布配套文件《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三种形式对相关合同做出了规范指引。 据了解,这是国内首套针对私募基金合同文本的系统性行业指引,明确了私募基金规范性内容框架,厘清了私募基金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了各类基金...
二、基金募集到备案阶段时间延长至3个月 与前述基金募资、备案环节中的痛点相呼应,此次《备案指引》就原先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备案信息的要求进行了修改,时间放宽至3个月。同公募基金的最低成立要求类似,倘不符合在基金规模、投资人数量等要求,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对私募基金来说,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