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诊断,确需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出具医学诊断报告,并由医疗卫生机构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相关制度。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 市(地)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初步审查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二条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正确 反馈 收藏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十二条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应当在手...
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鉴定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意见书,并通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四、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禁止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非医学需要的...
山东省出台的一项法规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为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查验、登记相关证明。中文名 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概述 属性 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 山东省 施行日期 20...
故答案为:如果人们单纯追求男孩或女孩,会打破生育的自然规律,导致我国性别比例失调,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用法律进行必要的约束是十分重要的。【点睛】解答此类题目的关键是理解优生优育的措施。结果一 题目 【题文】2003年,我国颁布法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请...
五、根据《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十二条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