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珍惜检察机关给了我这次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机会,一定吸取教训,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在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记者表示。 刘某某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适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
红安检察:扎实有序推进“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治理新模式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对自己负责,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是通过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熊某发出的忏悔。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彰显检察温度 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好刑事案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2024年以来,枞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拟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改革,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近日,枞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丁某某故意伤害案、...
为此,赤壁市检察院立足实践积极探索,于2023年开始施行“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检察听证”办案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指引》,明确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轻微,可以...
目前,向该院自愿申请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第一批犯罪嫌疑人已按时完成社会服务工作,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近日,该院依法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7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公开宣告不起诉,并现场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相关案件办理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讯员 申雨 编辑 谢国欢 二审 ...
近日,家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家山社区的居民发现,社区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楼道里、公交车站上的小广告不见了,背街小巷长期堆放的垃圾也得到了清理。原来是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与该社区组织的“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起了作用。“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这次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机会,让我在认识到自己错误的...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9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代琪)“是检察机关给了我这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机会。”12月19日,在武汉某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尹某向记者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尹某是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适用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
为全面精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市诉源治理工作,10月30日上午,大冶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运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春节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据了解,这是该院在探索基层轻罪治理新路中,对首批涉嫌盗窃的轻罪嫌疑人适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陈某和徐某是两名女性犯罪嫌疑人,2023年6月因盗窃他人楼下杂物间物品被抓获。这是一起轻微盗窃案件,高淳...
9月19日,身穿红马甲的熊某正在红安县培城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安装老年人锻炼器材,这是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勇带领检察官在抽查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情况时看到的一幕。熊某是红安县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以来,第一批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犯罪嫌疑人。什么是拟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