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的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机制: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建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权交易机制(ETS)、联合履行机制(JI),这三个是履行减排责任的机制;欧盟创造的配额交易机制;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建立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下面唯一一个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发达国...
是指导我国碳市场运行管理的法律依据,在碳市场发展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断拓展碳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打造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了法治保障。
鉴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一项公共资源,国家应制定合理的有关法律规范来确保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的配额分配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统计复核政策是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正常运作的制度保证,而调控监督政策则是由国家提出并由有关部门或者组织具体负责,对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实施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在合理评价配额完成状况的前提下...
碳市场其实完全是人为的市场,产品看不见摸不着。碳市场的产品是政府规定一个碳排放权的概念,通过一定的规则,分给各个企业,同时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间段,根据它实际的碳排放量来回缴相应的配额量。有些企业拿到的配额富裕,有些企业拿到的配额是不足,这时就会产生...
碳排放交易的定义 碳交易是基于《京都议定书》而生的,它直接将碳排放权定义为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机制下用不同的单位来记录可以交易的量,是为了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实现减排目标而采用的市场机制。在6种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近年来,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排污权交易市场设计层面。Jiang等从机制设计、政策与区域联系、影响评价三个方面系统地综述了中国碳交易体制的研究成果,重点介绍限额设定、部门和企业限额分配、碳定价、政策包和统一碳市场建设,以及事前和事后影响评估,为2016-2020年推动全国ETS的...
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碳市场立法、逐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有偿拍卖机制、激励企业披露碳排放信息、完善碳排放的监测报告核查(MRV)体系,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加快和绿电、绿证等市场数据贯通,大力发展融合市场。 一、稳步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建设,有效助力企业参与双碳目标实现 ...
在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方面,《条例》提出了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的多种方式,其中既包括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建设,也包括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惠益分享机制,还包括建立生态保...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主要构成 交易主体。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主要包括履约企业、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履约企业是核心交易主体。碳市场的建立有赖于政府制定的强制减排政策,其运行的核心环节是排放企业要在特定时间内对自身的碳排放量缴纳等额配额,以表示其排放量是被合法允许的、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如果企业排放量超过了其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