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对全国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1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
矿安〔2024〕72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矿安〔2024〕70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矿安〔2024〕67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
矿安(2021)5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矿安(2021)4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矿安(2021)3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矿安(2021)2...
五、安全管理方面 (1)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不断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重点的行为规范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2)矿山企业或者控股企业要加强对所属矿山安全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以增加公司层级等方式下放安全管理责任,发生...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通过源头管控、规范条件、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监察,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通过源头管控、规范条件、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监察,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
矿安〔2022〕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
矿安〔2021〕199 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非煤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地方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就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出...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矿山..监察局研究制定了《矿山..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矿山..监察局 2021年9月30日 矿山..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5月25日 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把重大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