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纳入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时,附省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五、加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临时用地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内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主体项目应已取得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
2024年2月2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林业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
节地评价报告、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规划选址论证等事项,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可避让性,以及节约集约用地、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等具体措施,省自然资源厅按规定程序提请省政府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精神和《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要求...
2024年7月5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林业局为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湘自资规〔2024〕1号。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林业局 关于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
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涉及使用生态保护红线内林地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并报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 附件: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林业局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精神和《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展开更多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林业...
鄂自然资发﹝2024﹞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