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发电企业要将鄂能源新能〔2021〕53号安排的10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各40万千瓦建设规模,鄂能源新能〔2022〕14号安排的新能源发电738万千瓦建设规模明确到具备建设条件的具体项目。总规模为11.38GW。
一、建设规模指标下达对象单位关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相关情况及股权关系的说明 二、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风电项目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赋码证明。 三、县级以上自然资源等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合规性证明。 四、项目用地权属证明。光伏发电项目使用自有土地的提交 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