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