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内容涉及股权投资、企业合并、股份支付、收入、金融工具、非经常性损益等26类、53个具体问题。 另外,2020年6月,证监会会计部修订再版《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以下简称:证监会案例解析),该出版物是基于新业态及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交易行为的日趋复杂以及新的会...
C社解读⼁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1-1⾄1-3)2020年11⽉3号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指引——会计类第1号》,同时废⽌了《上市公司执⾏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8期)。既然是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I P O企业都应⾼度重视,加以研习。⾃本篇开始,C社将与诸位分享该...
A与B的合并是否作为同一控制,不能简单的以A成立不足一年,不满足同一控制之“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要求而否定。 由于新设后又短期内拟出售,因此是否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判断依据就看该合并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集团内整合还是要整体出售给第三方,如果是前者,则作为同一控制,如果是后者,...
致同解读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2020年11月13日,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内容涉及股权投资、企业合并、股份支付、金融工具、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等26类、53个具体问题。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解读涵盖了多个会计处理的特定领域,主要包括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重大影响的判断、权益法在特殊事项下的应用、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与会计处理、反向购买、控制的判断、集团内部交易的抵消、股份支付、收入确认、重大...
1、会计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但未明确要求金融资产持有方进行类似的重分类。此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明确了持有方在或有对价满足“固定换固定”的条件时应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例如:业绩对赌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上市公司(购买方)根据标的公司的业绩情况确定收回自身股份的数...
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具体问题如何执行会计准则的指导性意见,旨在推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有效、一致执行。监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至8期)同时废止。 该指引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大多数在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
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具体问题如何执行会计准则的指导性意见,旨在推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有效、一致执行。监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至8期)同时废止。 该指引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大多数在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
2023年2月3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共11项,其中很多内容是来自对《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所涉问题的进一步明确。本篇结合自编的简单案例通俗解读,内容包含1至3项。 3-1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相关会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