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0浏览 留置送达是怎么规定的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
一、留置送达的适用条件 留置送达的适用前提是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在满足这一前提的情况下,送达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留置送达。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 二、留置送达的具体程序 在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
在进行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应当向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诉讼文书、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置送达适用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在进行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应当向
留置送达的规定 留置送达的含义 留置送达是送达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属于强制送达。 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 《中华
留置送达是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是适用留置送达的第一前提.只有在受送达对象...
留置送达的法律规定 2小时前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一种送达方式.它具有强制性,并产生与直接送达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是关于留置送达的详细法律规定: 一,留置送达的适用条件 留置送达的适用前提是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