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第十条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式有: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提拔;单独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安排职务,至少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至少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影...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 )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C单选题A谨慎B暂缓C不得D可以题目详解[答案]C难度系数:[解
中青在线海口4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记者任明超 实习生徐铭徽)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海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处理情况:该省共对17个责任单位,135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干部30人,处级干部56人,科级干部49人;党纪政务处分118人次,诫勉处理37人。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