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通用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