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温馨提示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
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十五五”时期,能耗强度不再作为约束性指标7日最热贵州山居|贵阳胜境,人文美景,是“爽爽的贵阳”给予我们最真挚的礼物 贵阳银行:普惠金融进乡村 深情慰问暖人心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中国-东盟“职”来“职”往17载成果斐然 驾校教练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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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小知识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
3. 加计抵减:符合政策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加计抵减,即在销售额基础上加计一定比例抵减,计入应纳税额中,减轻税收负担。 4. 应用范围:政策应用范围包括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征税方法。 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可以减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升级,提高行业的发展质量和...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虽然上述加计抵减政策已执行近三年,但是实操中仍有部分纳税人在理解和适用该政策时存在误区和涉税风险.笔者提示纳税人享受延期实施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时,应...
一文了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 联系邮箱:zirongzhang@ningmengyun.com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三、享受条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