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实施细则尚未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需要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可以确定适当的调节比例,层报省法院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3、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4、本实施细则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5、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1、本实施细则是对常见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和常见犯罪的量刑细化规定。对本实施细则尚未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需要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可以确定适当的调节比例,层报省法院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3、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4、本实施细则由甘...
1、本实施细则是对常见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和常见犯罪的量刑细化规定。对本实施细则尚未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需要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可以确定适当的调节比例,层报省法院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3、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4、本实施细则由甘...
1、本实施细则是对常见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和常见犯罪的量刑细化规定。对本实施细则尚未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需要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可以确定适当的调节比例,层报省法院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3、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4、本实施细则由甘...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2011年10月4日)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施⾏⽇ 期 本篇关联 裁判⽂书1篇 为进⼀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民法院制定的《⼈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已满十五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