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单位可自行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 2.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其环境管理台账内容可适当缩减,至少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记录频次可适当降低。 二、记录形式 分为电子...
第一、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排污单位依据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台账记录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台账记录工作。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监测记录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记录形式应同时包括电子和纸质台账两种,纸质台账内部留存,电子台账上传全国...
一是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是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如实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一是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是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如实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一是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是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如实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本条例豁免其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申请时限】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十三条【申请材料】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原辅材料管理台账;3、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台账;4、环境监测报告;5、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
记录频次 基本信息: 1)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 2) 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止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04 记录保存时间 纸质存储: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电子化存储: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请看台账示范 2018年1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违反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管理要求,将面临罚款、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处罚。并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扩大排污许可证覆盖范围,新增对固体废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