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试点申请 第三条环保服务业试点的申请主体为地级以上城市(城区)人民政府,不包括直辖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国内骨干环保企业。环保企业试点工作,以作为服务提供者参与政府和园区...
《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是为规范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而印发的一份文件。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