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王永明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9日电(记者刘懿德)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9日发布消息,该院当日对被告人王永明等14人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等罪名,判处他们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罚。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永明等12人形...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杨腾格尔)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消息,包头市王永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海市乌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王永明涉黑案由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有关律师当庭举报当时的公诉人李书耀索贿,随后...
王永明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2021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永明等十四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行贿等罪一案,对被告人王永明等十四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
2021年2月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永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在乌海市乌达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办理过程中,乌达区检察院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完善指控犯罪证据体系,向被告人充分释法说理,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开庭审理前,全案被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王永明涉黑案”因公诉人李书耀涉嫌索贿而备受关注。经变更管辖法院后,2021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 乌达区法院通报称,经审理查明,王永明等十二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共...
工人日报客户端9月5日电 9月4日,内蒙古包头市纪委监委发布信息,包头市王永明涉黑案公诉人李书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据了解,7月11日,在包头市王永明涉黑案的庭审现场,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官李书耀,涉嫌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的犯罪事实...
2021年2月7日,由乌海市乌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永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在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办理过程中,乌达区检察院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完善指控犯罪证据体系,向被告人充分释法说理,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开庭审理前,全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王永明涉黑案改由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审理 7月27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被告人王永明等十二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改由该院审判。 来源: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王永明涉黑案改由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此前,王永明涉黑案由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当事律师袭祥栋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与另外几位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李书耀收受被告人家属30万元,并要求在庭上播放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的录音证据。合议庭阻止了辩护律师播放证据,审判长决定将辩护律师提出的线索移交纪检部门。随后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