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兴强在庭审现场。罗固理 摄 12月15日上午,重庆市北碚区王兴强等2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开设赌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新华网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朱薇)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王兴强等22人涉黑案15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涉黑团伙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0项罪名,是重庆“打黑大审判”中第一个被指控涉嫌洗钱罪的团伙。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3月以来,王兴强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