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学者指出,我国刑法采取的“定性+定量”的入罪模式总体看利大于弊,应坚持并完善这种入罪模式。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肯定了但书定量的价值。3.但书定量规定的意义 首先,为不处罚显著轻微的危害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书定量规定为不处罚轻微危害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德、日等国刑法所欠缺的,其规范功能值得...
还有学者指出,我国刑法采取的“定性+定量”的入罪模式总体看利大于弊,应坚持并完善这种入罪模式。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肯定了但书定量的价值。 3.但书定量规定的意义 首先,为不处罚显著轻微的危害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书定量规定为不处罚轻微危害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德、日等国刑法所欠缺的,其规范功能值得肯定...
还有学者指出,我国刑法采取的“定性+定量”的入罪模式总体看利大于弊,应坚持并完善这种入罪模式。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肯定了但书定量的价值。 3.但书定量规定的意义 首先,为不处罚显著轻微的危害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书定量规定为不处罚轻微危害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德、日等国刑法所欠缺的,其规范功能值得肯定...
刑法第13条,是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的规定,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但书明确规定符合犯罪定性描述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出犯罪的范围。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考生...
付昌华律师:刑事犯罪的量刑方法 量刑时,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表现在刑事立法上,就是不仅要对危害行为的类型加以规定,而且要对危害行为的危害程度加以规定。这种定量的规定表现为刑法条文中大量使用行为类型化以外的事实情况作为限制性入罪条件,以便在危害行为中区分罪与非罪。“情节”是这种区分标志中最常用、最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这样的立法模式也导致了在...
所谓定性分析,是整体性判断刑罚量,即针对特定犯罪事实和情节等因素,直接判断刑罚量。其弊端是没有明确衡量社会危害性程度和行为人再犯可能性大小的标准,完全依赖法官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确定刑罚,不同办案法官对同一案件认识可能不同,案件处理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容易引发“同案不同判”的质疑。所谓定量分析,...
我国之所以采取“定性+定量”的犯罪成立标准,主要是一种“抓大放小”刑事政策的考虑,以免犯罪圈过度扩张。犯罪论体系作为一种辅助司法人员认知刑法规范含义、犯罪成立标准的理论体系,需要兼顾入罪与出罪判断,应罚性意义上的出罪主要是由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实现的,需罚性意义上的出罪则主要是一个刑事政策意义...
摘要:中外刑法中有“立法定性、司法定量”和“立法既定性又定量”两种犯罪定量模式,两者各有利弊。但传统的法文化与现实法体系的冲突注定了在我国刑法典中对犯罪进行“立法定量”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只有将“立法定量”与“司法定量”协调统一起来,犯罪定量才会得以实现。
一、两种犯罪定量模式的比较众所周知,在中国(以及俄罗斯等少数国家)刑法中,定罪采用的是“立法定性定量”的一元化模式。中国刑法第条关于犯罪的一般定义是: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