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2月19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与该公司相关判决情况显示,经依法审理,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与李鹏飞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决追缴杭州强新非法占有的厦门未名34
5月25日,公司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张公(法)诉字[2023]618号)》,案件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潘爱华、罗德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犯罪嫌疑人李鹏飞、赵思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
据《时代周报》报道,一审判决书显示,潘爱华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罗德顺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李鹏飞犯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78...
5月30日,未名医药发布一则关于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起诉意见书》的公告,涉及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赵思媛四位犯罪嫌疑人。其中潘爱华系未名医药原实控人及董事长,罗德顺为厦门未名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鹏飞是杭州强新的法人代表。 根据起诉书,潘爱华、罗德顺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李鹏飞涉嫌职务侵占罪...
未名医药(002581)日前发布公告,披露核心子公司厦门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34%股权被非法占有事件的最新判决结果。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决,前董事长潘爱华和执行董事长罗德顺因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定罪,同时要求返还非法占有的股权及1275万元人民币。此次事件凸显了上市公司对核心资产控制的重要性,厦门未名作为公司...
5月25日,公司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张公(法)诉字[2023]618号)》,案件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潘爱华、罗德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犯罪嫌疑人李鹏飞、赵思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
5月25日,公司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张公(法)诉字[2023]618号)》,案件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潘爱华、罗德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犯罪嫌疑人李鹏飞、赵思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
2月20日消息,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2月19日发布公告,宣布收到《刑事判决书》并公布诉讼进展。 公告显示,未名医药近日收到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是潘爱华、李鹏飞和罗德顺。 他们三人分别曾是未名医药的实控人兼董事长、杭州强新法人代表、厦门未名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5月25日,公司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张公(法)诉字[2023]618号)》,案件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潘爱华、罗德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犯罪嫌疑人李鹏飞、赵思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