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发改委具体牵头组织。各试点县(市)要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省发改委反映,对需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的重要改革事项和支持政策,由省发改委先期统筹研究。赋予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由省编办负责,各试点县(市)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
各市州、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5]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1-23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