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供应商对湖南省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提起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操作规程进行质疑答复。 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该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建衡达咨询 首页 >> 政策法规 >>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来源: | 作者:徐闻泽 | 发布时间: 1876天前 | 2291 次浏览 上一篇: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五)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六)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七)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评审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评审的人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到达评标现场;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签署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 (三...
为了规范省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的通知》(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罚没物资和追缴赃物(含无主财物,以下统称罚没物资)的处置行为,严格处置操作程序,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省级罚没物资的登记、保管、申报、审...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单位确定的实施单位不得将项目违法分包、转包。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单位确定的实施单位不得将项目违法分包、转包。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罚没物资和追缴赃物(含无主财物,以下统称罚没物资)的处置行为,严格处置操作程序,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省级罚没物资的登记、保管、申报、...
省级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推进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湘财非税〔2008〕1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