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及物业服务内容,...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其它非住宅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
2017年1月3日 附件: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 2022 〕 271 号 各市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 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订了《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或终止解除后按本办法规定...
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 目录 1简介 2通知 3内容 折叠编辑本段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重新修订,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或终止解除后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