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统筹层次、费基、费率、保险待遇等,按照有关法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 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
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可以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定期稽核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确认缴费...
(三) 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发送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通知单和未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 第三十四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无理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依照《湖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处罚。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2001年2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已经2001年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储波 2001年3月27日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第一条 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统筹层次、费基、费率、保险待遇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