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
5.公司行业地位:交易所会评估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通过对发行条件的要求和审核程序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审核重点的介绍,使其符合上市公司的特点和需要。这些规则将保障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使投资者能够更加明确地了解所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一、范围: 本审核规则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二、发行方式: 1、可采用公开发行、配售等方式发行证券。 2、发行股数不得少于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50%,新发行股份的最高价格不得高于股票在上市前3个交易日的最高价格的20%以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
6月12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其中指出,深交所对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的审核,将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证券法》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证券是否符合本所相关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Ⅰ、Ⅴ两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33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2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按照本节规定执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①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37条规定,本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采取下列自律监管措施:①书面警示;②约见谈话;③要求限期改正;④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者说明;⑤本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第38条规定本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 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