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我市印发实施《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现已到期。为及时总结经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修订起草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 其中主要修订内容有如下六点: (1)、申请基本条件增加无刑事犯...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于2023年2月印发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深发改规〔2023〕2号),构建以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为主要积分项目,原我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业务不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