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废止前符合原规程第九条资助条件,且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时间在2023年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废止前符合原规程第九条资助条件,且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以按照原规程给予资助。 第八条 实施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资...
为推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等规定,我局制定...
深市监规〔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高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与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5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废止前符合原规程第九条资助条件,且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以按照原规程给予资助。 第八条实施知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废止前符合原规程第九条资助条件,且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以按照原规程给予资助。
深市监规〔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高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与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的要求,2019年5月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针对其中知识产权领域制定了配套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实施以来,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促进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质量稳步提升。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提升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及管理水平,持续激发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