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制定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
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
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
(3)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并与深圳市纳税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 2.申报人申请享受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的纳税年度在深圳市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 3.申报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且申请享受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的纳税年度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工作天数满90天的,可通过该单位申报,该单位应予以配合。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机关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局 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指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在深圳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且符合《申报指南》第一条第(二)(三)款所列工作、资格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养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
(四)本申报指南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2021年纳税年度及2022年纳税年度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按照本申报指南执行。 六、相关名词释义 (一)重大创新平台:指国家、省、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