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解释。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1总则 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解释。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1总则 1.0.1 为实现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3.4.1规划准则 3.4.1.1住宅区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规划应方便内外联系,注重安全,通而不畅;应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