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本市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日起,原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市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