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深圳市不间断电源(UPS)设备房(以下统称UPS设备房)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我市UPS设备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1部分:操作...
和安全要求》等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术语定义】本指南所称的UPS设备房,是指用于UPS 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控制室、蓄电池室等功能区域。 第三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建设运营的设置蓄电池室的UPS 设备房均应参照本指南进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