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导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
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导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
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施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同时废止。《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办公用房扶持资金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导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导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
(二)购置补贴 符合《集聚补贴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九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且此前未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享受过2021年度、2022年度购置补贴。 (三)产业载体 符合《集聚补贴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五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且...
第九条 对首次在前海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自用,且在深圳市内无其他自有办公用房的机构,按以下标准予以购置扶持: (一)纳入前海总部企业名录的,可按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中产业类型的机构,可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
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机构,按以下标准予以购置扶持: (一)纳入前海总部企业名录的总部企业可按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 ...
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施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同时废止。 《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办公用房扶持资金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实际经...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3〕8号,以下简称《集聚补贴办法》),为做好《集聚补贴办法》2023年度(第二批)资金申报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一)租金扶持 符合《集聚补贴办法》第四条、第十条规定的适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