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通报制度的规定,工商、海关和公安部门1997年6月1日以后签发的《没收走么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以下简称《罚没证》)和国家限定的7个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含新疆阿拉山口口岸,下同)海关1998年1月1日以后签发的汽车整车《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实行定期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将进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