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0日起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下同)且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
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3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决定在前期成功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自2020年4月1日起,推行使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使用和开具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电子发票推广应用项目开发服务 大数据平台电子发票推广应用项目开发服务 浙里办应用需求、应用接口建设、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等 安全、便捷、高效等 项目服务期分建设期和运维期,项目建...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电子发票推广应用项目开发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0625-21218E68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电子发票推广应用项目开发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址:杭州 联系方式:85273751 供应商(乙方):蚂蚁区块链科...
一、电子税务局发票作废的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 要点:首先,您需要登录到电子税务局的官方网站或应用。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确保登录成功。注意事项:确保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准确无误,避免因登录失败导致无法作废发票。进入发票管理模块 要点:在电子税务局的主界面,您需要找到并点击“发票管理”模块。这将进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0日起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下同)且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下同)且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下同)的新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下同)且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下同)的新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决定在前期成功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自2020年4月1日起,推行使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使用和开具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