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施行以来,审判实践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尚不统一。为切实保障审判质量与审判效果,现将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引导“共债...
为切实保障审判质量与审判效果,现将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引导“共债共签”,对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全省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加强对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共债共签”原则的宣传,尽量引导债权人要求夫妻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借据等文书。通过发挥裁判导向作用,引导民...
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施行以来,审判实践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尚不统一。为切实保障审判质量与审判效果,...
发表了博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高法〔2018〕8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 ...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以下情形(),可作为各级法院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考量因素。A.单笔举债或对同一债权人举债金额在20万元(含本数) 以下的B.单笔举债或对同一债权人举债金额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C.举债金额与
19.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讨论纪要 2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奖励的若干规定(试行) 2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 2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核准死刑发回本院重新审判案件辩护问题的规定 ...
十八、不含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通知是否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十条“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讨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施行以来,审判实践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尚不统一。为切实保障审判质量与审判效果,现将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关企业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符合本院《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08]289号)规定,相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通知申请集中管辖。 二、诉讼主体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