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和充分利用诉讼外资源、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第三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起诉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并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继续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经审理并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受理或裁决违法为由...
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申请的凭证及尚未 受理的证明,或虽已受理但尚未裁决的证明。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起诉的,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并 无异议,或者虽有...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起诉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并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继续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经审理并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受理或裁决违法为由,...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条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和充分利用诉讼外资源、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第二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案件在现在社会中层出不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2009年2月26日至27日,省法院在舟山召开了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例会。与会代表就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房地产登记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以及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审理涉及房地产登记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规范...
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 3 号 2009 年 4 月 16 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事实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定举证责任。
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浙法民一 2009 3 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三个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2009 年 2 月 26 日至 27 日 省法院在舟山召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等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