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信用管理,提高我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
为规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信用管理,提高我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
第四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目的是提高我局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局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诚信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第五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对象是参与和执行科技计划的相关主体,包括科...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验收的范围。凡经省科技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签订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各...
对未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申请或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并责令改正。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如实对科技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对科技报告存在抄袭、数据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相关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 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5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完善受理评审机制,对采取信用制、认定制的事项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项目,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评审、分批下达”的方法,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10.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每年2月,由各处室提出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实施目标、预期绩效以及当年需安排的专项资金额度,明确重点领域的分配比例。规划处汇总后,根据...
为规范和加强“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即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张清单”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项目攻关时效性和实战性,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请于10月25日前通过电子...
应当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津补贴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8% * Q17:管理费、激励费、直接费用等之间的关系? 设:财政补助经费总额为S,间接费用为I,管理费用为M,激励费用A,直接费用为P,设备费为D,其他费用为O S = I+P+O S ...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目的是提高省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省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诚信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省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对象是参与和执行省科技计划的相关主体,包括省科技计划的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