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专职从事律师业务工作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专职从事律师业务工作的人员申报律师...
各市、县(区、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律师、公证行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公证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