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土地买卖有“活卖”和“绝卖”两种形式。 活卖就是卖地的时候卖方在契约上写明白是“卖活契”,契约上注明“不拘年月远近,银到归赎”等字样或未注明“杜绝”等字句。 这样的卖田方法就是活卖,卖方有权随时备足原价银钱向买主赎回此地。 另外卖方还有权利要求买方“补贴价银”,就是说卖方感觉地卖的便宜了,即“原价轻浅”,可
法律分析:绝卖顾名思义就是典当行有权对绝卖的抵押物自由处置交易又叫死物;活卖就是在约定期限内典当行只对抵押物有保留的权利不能自由处置,到期买家可赎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满意答案咨询官方客服 宋代,典卖土地、房屋的现象成为普遍现象,被法律所承认并形成制度。 所谓「典卖」又称「活卖」,是指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出典给他人,收取一定的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原价赎回。「活卖」与「绝卖」不同。绝卖是所有权的转移,不能赎回。由於典卖土地、房屋者大多数是贫困无贷的农民,典价又大...
△ 活卖与绝卖 △ 契约一:章门苏氏的初始交易 1928年农历十一月,章家的遗孀苏氏因急需资金,决定将丈夫遗留的民田托中介出售给林酢英先生。此交易虽不过户,但“活卖”形式仍受法律保护。买家林酢英先生需每年向户主苏氏支付粮钱50文正,并在三年后按契面约定支付赎金,方可赎回田地。双方为证此交易,特立契约...
宋代推行“官方标准契约”来规范土地买卖与租佃关系。土地的典当与买卖,有“活卖”(可赎回)与“绝卖”(不可赎回),“官契”与“私契”等多种形式。这可用来说明宋代( ) A. 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B. 商品经济较为繁荣 C. 经济法律体系完善 D. 土地转让较为频繁 ...
ABC。一般称典当为“活卖”,称买卖为“绝卖”“永卖”“断卖”,A错。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类型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卷”“解贴”。典卖行为须采用加画骑缝记号的复本书面契约形式,其成立要件与买卖契约一样,即“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原主离业”。B错D对。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
A. 活卖:允许卖方在一定期限内赎回标的物,与典当「到期可赎」的特征完全吻合。B. 断卖:强调彻底割断原所有权,不允许赎回,属不可逆买卖形式。C. 绝卖:彻底绝断原权利关系,与断卖同属彻底转让所有权的买卖。D. 永卖:强调所有权永久性转移,同样排除赎回可能。典当的本质是通过转移占有设立担保,同时保留回赎权,...
宋代推行“官方标准契约”来规范土地买卖与租佃关系。土地的典当与买卖,有“活卖”(可赎回)与“绝卖”(不可赎回),“官契”与“私契”等多种形式。这可用来说明宋代( ) A.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B.商品经济较为繁荣 C.经济法律体系完善 D.土地转让较为频繁 2023·河南洛阳·模拟预测 查看更多[15] ...
根据宋朝法律规定,一般的卖是“绝卖”,不能收赎;而典卖是活卖,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收赎。因而典价比卖价低得多。 A、对 B、错 该题目是判断题,请记得只要1个答案! 正确答案 点击免费查看答案 会员登录试题上传试题纠错 此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公开数据或者用户提供上传,如涉及到侵权,谣言,涉隐私,涉政,违规违法 等 ...
解析: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其中绝卖为一般买卖形式,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赊卖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A项是不正确的。宋时所有权已划分为物主权即动产所有权和业主权即不动产所有权。B项正确。宋时婚姻制度上有禁婚规定,男15岁以上、女13岁以上可以结婚,但是禁止五服内亲属结婚,禁止州县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