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征地报批、补偿安置的主体和责任人,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依法属市政府职权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履行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职责。 第四条任何...
2021-07-15 4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 2021-05-24 共4条记录 1 前往 页 下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