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效力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首要效力是公示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通过登记,可以将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情况公之于众,使第三人能够了解到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