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参与;若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2. 代位继承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代位继承。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中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父母任何一方去世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的子女即包含婚生子和非婚生子。 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所继承的财产仅为丈夫部分财产,非婚生子是没有权利享受夫妻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