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发〔2009〕62号 关于印送《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的函:我们在总结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立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有关法律结构、文字等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拟定了《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经报常委会领
节选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文件号:法工委发[2009]62号 目录:一、法律结构规范(略)二、法律条文表述规范:6. 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7. 适用法律的表述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表述9. 引用法律条文中第×项的表述...
节选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文件号:法工委发[2009]62号 目录:一、法律结构规范(略)二、法律条文表述规范:6. 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7. 适用法律的表述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表述9. 引用法律条文中第×项的表述10. 部门的表述11.数字的使用12. 标点符号的使用。三、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法工委发〔2009〕62号 各有关部门: 我们在总结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立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有关法律结构、文字等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拟定了《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经报常委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将《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及其说明印送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