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出台《泉州市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行动方案》,坚持成片改造、注重特色、建管并重,全面启动实施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专项行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的一小步,实现民生改善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对中心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按照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予以补助,专项用于基础类改造;鲤城区、丰泽区财政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补贴不少于20元/平方米,其他县(市、区)财政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补贴不少于40元/平方米,以上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财政可考虑将综治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