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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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
8月22日,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8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
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
据财政部网站8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现就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税务总局会计师...
三部门: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8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